《方案》规定的总目标为: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,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,消除麻疹,控制乙肝,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。《方案》规定了四项工作指标:一是到2010年,乙肝疫苗、卡介苗、脊灰疫苗、百白破疫苗、麻疹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%以上。
二是到2010年,流脑疫苗、乙脑疫苗、甲肝疫苗力争在全国范围对适龄儿童普及接种(普及接种:在疫苗不足的情况下,力争普遍接种)。三是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%以上。四是炭疽疫苗、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%以上。
此举使得政府在计划免疫方面的投入大大增加。近年来疫苗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也处于高速增长。从卫生经济学的角度来看,以麻疹为例,免疫的效率较治疗高70%以上。我们认为对于人均医药卫生费用不足的我国,免疫工作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,政府会继续加强对这一方面的投入。而群众预防意识的提高,也将成为该市场扩张的重要因素。
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国家发改委近日透露,经过两年多试点建设,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据了解,《规划》确定从2005年到2010年,以中央投入为主,地方相应配套,共安排投资216.84亿元,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及东部贫困地区约2.2万所乡镇卫生院、1300所县医院、400所县中医(民族医)医院和950所县妇幼保健机构。2004年《规划》尚未出台,国家即安排10亿元国债专项启动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。2006年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补助项目6108个,总投资44亿元,其中由中央专项补助27亿元,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少数困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、县医院、县中医(民族医)医院、县妇幼保健机构给予支持建设。这标志着经过试点后,《规划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据悉,随着2004~2006年建设任务的完成,按照《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目标,乡镇卫生院土建任务完成71%、县医院完成45%、县中医医院完成52%、县妇幼保健机构完成40%。
政府还会不会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?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,从卫生费用占GDP的比例、以及政府投入占比来看,中国可归类为“中低收入国家”。我们研究发现,经济越发达,该国的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越高;经济越发达,该国的政府投入占卫生费用的比重越高。所以我们相信,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,中国政府加大投入的趋势不会改变。简单的计算,如果中国经济从中低收入国家发展到中高收入国家,人均卫生费用将从295美元/年增长到705美元/年,政府投入的增长速度将更快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政府投入的增长将对医药行业的需求增长构成长期利好。
另外,根据世界最权威的医药行业的预测机构IMS预测,中国的医药行业是未来几年中发展最快的地区。未来中国的医药行业仍然是充满希望的行业。
基本药物制度—医改下一个重点政府增加投入一定会带来国民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?根据各国的经验答案是否定的。令我们感到宽慰的是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,医改实际效果很关键的一个因素要看医疗制度的效率。在推进医改的过程中,政府是非常谨慎的,并没有提出很高的不切合实际的目标。我们预计国家会在提高政府政府投入资金的有效性方面做些文章,其中比较引人注目是重提基本药物制度。据相关人士透露,基本药物制度将成为2009年食品和药品监督局的工作重点。
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世界卫生组织(WHO)向其成员国倡议的一项重要制度。针对药品市场更新换代加快和药品巨大浪费的情况,WHO于1975年开始推荐一些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的做法,该基本药物是指能“满足大部分民众的卫生保健需要,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,其价格是个人和社会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”。通过制定基本药物示范目录,WHO希望其成员国,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,降低医疗费用,促进合理用药。以让患者得到有效又价廉药物为宗旨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,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:一是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,二是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,三是提高居民药品的可支付性。目前已有105个国家已经和正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有160多个国家拥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。自1992年起,我国开始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,1996年,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,此后每两年调整一次,至今已公布4次。然而,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,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》被广泛采用,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渐渐被人们淡忘。
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关键在于,需要跨部门合作和政策系统相互配套。基本药品生产和配送体系;临床对基本药品的合理使用规定和要求;患者对基本药品的认同等等,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跨部门合作和整体性的医药、医疗改革。当前,药价高、看病贵主要症结集中在医疗终端环节。并不是市场上没有疗效好、价格便宜的药品,而是这些药品往往不能通过招标(因为竞相压价而产品没有利润,所以被企业放弃),即使通过了招标,也会因为终端环节不愿意用低价药、企业不愿意生产而出现“中标死”的结果。如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只是以前“价格低、疗效好”的常用药品,实行定点生产、统一定价、采购、配送,没有配套的强制措施要求医疗终端用药,这些药品同样会在相当多的医院中被拒绝采购。因此,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。总之,基本药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任重而道远。
政策重塑行业格局
医药行业的发展深受政策影响。2007年以来,配合国家对医药加强监管的态度,各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。
除了国家部委颁布的政策法规之外,各地方卫生部门也努力探索,为卫生事业效率的提高做出有益尝试。例如在广东地区,卫生部门就通过“挂网招标”和“两票制”,压缩流通中间环节,抑制增长过快的医疗卫生费用。
但是目前为止,这些尝试还局限在个别地区,其实际效果也有待检验。
从国家政策的导向来看,“促进规范、鼓励创新”是主线。新政策带来新规则,这些新规则有利于规范的、创新能力强的企业。不规范的企业面临淘汰,研发能力弱的企业可能难以为继。最后的结果可能是:行业集中度提高、整体创新能力增强。
以药品注册为例,近年来国内存在批准药品文号过多过滥的问题,“改剂型”等低水平重复大行其道,实际上构成了对创新型、研发型企业的压制。为此,药监部门加强了对药物注册的审批工作,同时,通过修订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在制度层面谋求改善。
新修订的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,对创制的新药、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。”特殊审批的特殊性表现在:
(1)审评人员早期介入,避免审批过程的波折和浪费(2)上报后,给予修改、补充和完善资料的机会这体现了对企业创新的鼓励。
同时,新《办法》还规定:“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,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;靶向制剂、缓释、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”上述规定针对性很强,明显意在抑制“改剂型”等低水平重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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