损益的组成项目众多,比如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营业费用、营业外支出等等,由于管理层可以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来操纵损益,因此投资人在检视损益项目时,不应仅看最终结果的“营业净利”,还需注意其损益内容。而当损益有重大变动时,投资人也应了解变动的原因,若其中多源自于管理阶层可控制的项目,这就是财务报表带给投资人的警讯之一。
郑州百文1996年4月18日于上海证交所挂牌,主要营业活动是销售百货文化、五金交电、针织服装、化工产品等。如果我们仔细研读该公司的财务报表,可以发现他从1994年至1997年(上市前与上市后)的表现不凡——税后净利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(1994年至1997年分别为人民币2496万、2784万、5001万、7483万元);而1998年、1999年却突然出现亏损(1998年亏损5亿多元、1999年亏损9亿多元)。
2000年1月,郑州百文造假及巨额亏空遭到披露。2001年8月,人民检察院正式对该公司涉嫌虚假财务报告案提出公诉。2002年11月,原郑州百文的董事长、总经理被判刑。
若我们进一步检视郑州百文税后净利的组成,可以发现该公司税后净利的产生有很大的变动。譬如1994年至1996年营业利润占税后净利平均为123%,而各项损益占税后净利的比重却分别为75%及54%,净利的组成与前几年相比差异非常大。
原来,在公司信用销售的鼎盛时期,公司往往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款结算,并在回笼贷款到支付贷款中间的3个月内,委请证券商利用这笔巨款资金进行短期套利的动作,仅1997年,该行为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就达4千多万元。这笔来自投机行为的收益占了当年度利润的相当大的比重(约占1997年当年公司利润总额的50%)。如果投资者只考虑利润总额数,而忽视了其利润总额的构成,就无法取得财务报表本身提供的警讯。所以,在郑州百文财务报表造假及巨额亏空事件被披露之前,投资人就可通过分析该公司的净利组成项目,或是通过该公司突如其来的会计政策的改变,了解其损益暴增暴跌的原因,及时采取措施,保护自己的利益。